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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网络理财风险 识别非法集资

        行骗16省市、涉案金额近百亿元、受害者多达23万余人次的广东“邦家”集资诈骗案2月底在广州一审宣判。庭审现场有人失声痛哭。的确,一辈子积攒的财富转眼间灰飞烟灭对单个家庭而言不啻是灾难。

        不少人因为“投资理财”而落入非法集资的陷阱,财富消散的同时,身心也遭受重创。据笔者观察,被骗的投资者,往往存在认识上的误区,导致上当受骗,有些甚至被骗后仍固执己见,难以劝回。
        第一个认识误区是把互联网理财当成银行存款。
        很多投资者一谈到理财,觉得银行存款利率太低,就在高收益率的理财产品面前怦然心动。殊不知,这些高收益理财产品的背后,是与银行存款截然不同的风险。在经济上行阶段,这些所谓的高收益理财产品风险可能没有暴露,一旦经济下行,就容易出现问题。试想,一个企业的利润率需要有多高,才能支撑动辄高达百分之十几、百分之二十几甚至更高的理财产品?这样的产品很可能就是非法集资。利用高利息引诱投资者,当投资者尝到甜头并投入大量资金后,就会发现非法集资平台的负责人“失联”甚至“跑路”。所以见到高收益的理财产品时,一定要小心警惕。因为,那很可能就是引诱你上钩的诱饵。
        第二个认识误区是把法律认可的民间借贷利率当成了法律承认非法集资。
        最新的司法解释对民间借贷利率划了“两线三区”,规定民间借贷年利率24%以内的利息有效,受司法保护;年利率24%至36%之间的利息为自然债务,当事人可以自愿给付,司法不予干预;36%以上的利息为无效。
        很多投资人说,24%的利率都是司法保护的,那么承诺高收益的理财产品就应该没有问题。但是,投资者需要弄清楚的是,法律保护的是合法的民间借贷,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是有区别的。最重要的一条是,有没有向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在熟人间特定对象借钱,24%的年利率是受法律保护的,但如果没有金融牌照的投资公司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哪怕年利息只有10%,都是属于非法集资。
        在互联网金融蓬勃兴起的当下,如何判断一家P2P平台是不是非法集资呢?如果没有金融牌照的P2P平台仅仅是牵线做中介业务,给企业和投资者牵线,自己收取中介费,这个平台就不属于非法集资。如果该平台设有资金池,投资者将钱打入P2P平台的账户,P2P平台给投资者固定的利息,则属于非法集资。
        第三个认识误区是误用“分散投资”理论。
        大家都知道投资有风险,很多人采取“不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的分散投资方法,在多个承诺高收益的平台上购买理财产品,认为跑了一家损失也不会很大。这是对“分散投资”理论的错误理解。所谓分散投资,指的是配置不同风险的理财产品。而把资金都投在所谓的高收益理财平台,无论是投一家还是三五家,风险都很高。
        回到一开始说到的“邦家”案,很多投资者在不了解它的资产有多少、历史有多长、经营是否合法的情况下,都未能经受住高收益的诱惑,最后损失惨重,值得投资者警醒。
 
      (本文章摘自经济日报,仅为投资教育之目的而发布,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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