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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总工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工创新活动奖励暂行办法》精神,经基层初审、专家评审、会议研究等程序严格评定。新疆维吾尔药业荣获“劳模引领性”优秀创新成果2项、“五小”群众性创新成果10项。
为深入学习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在自治区总工会的指导下,新疆维吾尔药业广泛开展“五小”群众性创新活动、劳模引领性创新活动,关键核心技术创造性创新活动。鼓励和支持一线职工技术创新,进一步发挥劳模和工匠人才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行业领域创新的作用,推动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产业工人队伍。
新疆维吾尔药业工会成立于2007年6月,始终坚持以维护职工根本利益为着力点,推进职工发展为重点,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发挥工会组织优势。先后打造维药图书角、乒乓球场、健身室等场所;举办节日主题活动、联谊、徒步春游、志愿植树等系列活动丰富职工业余生活。公司荣获自治区创新劳模工作室、乌鲁木齐市模范职工之家、优秀创新性成果等荣誉五十余项。
新疆维吾尔药业将以此次获评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维药龙头企业优势、工会组织优势,创新思路、完善机制、多渠道搭建人才培养平台,助力人才发展,不断增强职工创新能力,激发创新热情,把职工创新活动向更广阔、更高层次推进,为民族药事业传承和发展打造一支懂技术、会创新、精业务、高素质的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